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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《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严禁耕地抛荒的通告》的政策解读

2020年5月16日,县政府印发了《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严禁耕地抛荒的通告》,切实加强粮食生产,坚决制止耕地抛荒。现将文件解读如下:

一、出台背景

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,饭碗里主要装中国粮。今年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就加强粮食生产,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出了一系列相关要求,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“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,稳政策、稳面积、稳产量”,要求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。2月25日,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越是面对风险挑战,越要稳住农业,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。2月18日,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,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双季稻,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。2月25日,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,抓紧解决制约春耕生产的突出问题,稳定春播面积,确保夏粮生产首战告捷。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加强粮食生产和稳定耕地面积要求,提升禁止耕地抛荒工作群众知晓度,特制定本《公告》。

二、制定依据

本《通告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和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早稻生产的紧急通知》等文件精神制定。

三、《通告》适用对象

闲置、荒芜耕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。

四、《通告》的主要内容

本《通告》主要包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、坚决禁止耕地抛荒撂荒、鼓励发展社会化服务、严格执行耕地地力补贴政策、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、明确责任等内容,坚决遏制耕地抛荒,推动抛荒耕地复耕复种。